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规范执行,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中心所有涉及的劳务费发放项目。
第三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劳务费支出,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劳务津贴发放范围
第四条 学历教育劳务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自学考试助学班课时费、班主任津贴、监考费、值班费等;远程教育和函授监考费。第五条 援外培训项目劳务费主要包括在援外项目期间所涉及的培训费、翻译费、值班费和服务费等。
第三章 劳务津贴发放标准第六条学历教育劳务酬金发放标准:详见附件1。第七条援外工作劳务酬金发放标准:详见附件2。第八条培训工作劳务酬金发放标准:详见附件3。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皖商院发〔2015〕73号文同时废止,今后若学校劳务津贴发放标准变更将作相应调整。
附件:
1.学历教育劳务酬金发放标准
2.援外工作劳务酬金发放标准
3.培训工作劳务酬金发放标准
附件1:
学历教育劳务酬金发放标准
序号 | 项目 | 具体工作内容 | 发放标准 | | | | 按照学校《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 | 1 | 课时费 | 教师授课 | 暂行管理办法》(皖商院发 〔2015〕32号文)中规定的标 | | | | 准执行 | 2 | 班主任津贴 | 考勤,日常教学 和学生管理 | 每期每个班级300元(仅包括自 学助考且班级人数在40人以上 | 3 | 监考费 | 监考 | 按照学校监考费发放标准 | | | 开课期间教学协 | | 4 | 值班费 | 调和检查(非工 | 按照学校值班规定发放 | | | 作日值班) | |
| |
)
附件2:
援外工作劳务酬金发放标准
序号 | 项目 | 具体工作内容 | 原发放标准 | 修改后发放标准 |
1 | 会务准 备和专 家指导 费 | 专家指导、 会场布置、 摄影摄像 等 | 1.工作日 100元/人 次(每班次不超过5人); 2.非工作日 200元/人次(每班次不超过 3人) | 1.工作日100元/人次; 2.非工作日 200元/人 次; 3.结班视频制作:300元/次 |
2 | 非专业 课时费 | 国情、文化类课程讲 授 | 正高:1200元/人次副高:1000元/人次副高以下 800元/人 次 | ; 正高:1300元/人次; 副高及以下:1100 元/ 人次 |
| | | | 1.以与合作单位合作协 |
| | | | 议为准; |
3 | 专业课 时费 | 专业类课 程讲授 | 以与合作单位合作协 议为准。 | 2.未签订合作协议的参 照非专业课时费标准; |
| | | | 3.参观讲解 500元/人 |
| | | | 次。 |
| | | | 1. 500元/人次或以与 |
| | | | 合作单位合作协议为 |
| | | | 准; |
| | | | 2.小语种课程翻译: |
4 | 翻译工 作量1 | 开班、结业 典礼和课 程翻译 | 500元/人次或以与 合作单位合作协议为准。 | 1000元/人次,或以与 合作单位合作协议为准; |
| | | | 3.专业课程英语笔译 |
| | | | 500元/人次;小语种笔 |
| | | | 译1000元/人次。 |
5 | 翻译工 作量2 | 外出实践 | 300元/人天(同一次 不超过2人,不足一 天按一天计算) | 1.英语:300元/场次; 2.小语种:500元/场次 | 6 | 带队考 察费 | 外出实践 | 100元/人天(同一次 不超过2人,不足一 天按一天计算) | 150元/人天 | | | 日常管理 | | | 7 | 日常管 理费1 | ( 老师 (24小时 | )按照学校值班规定发 放 | 按照学校值班规定发放 | | | 跟班) | | | 8 | 日常管 理费2 | 日常管理 ( 学生 (24小时 跟班) | 50元/天(小语种80 ) 元/天)(同一班次不 超过2人) | 英语:80元/天;小语种:100元/天 | 9 | 司乘人 员劳务 量 | 市内往返 和机场往 返 | 按照学校安保处的相关规定发放(非工作时间) | 按照学校安保处的相关规定发放(非工作时间 | | | 协办单位 | | | 10 | 协办管 理费 | 对培训班 专业师资、 翻译、参观 | 新增 | 2000元/单位(每期班 1-3家协办单位) | | | 场地等的 | | | | | 协调管理 | | |
| |
。
)
注:校外专家有职务没有职称的,按大型企业总经理对应教授级,部门经理对应副教授级,其余视同一般人员对应发放酬金。中小型企业的总经理对应副教授级,并以此类推,采用就高原则,以友好合作为目的。
附件3:
培训工作劳务酬金发放标准
序号 | 项 目 | 具体工作内容 | 发放标准 |
1 | 监考费 /考务费 | 资格证考试监考 /考务 | 参考学校监考费发放标准 |
2 | 培训授课费 | 一个课程3个小时 (含培训班课程 开发、教案编写、 ppt制作) | 1.国家、省、市有关专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校外专家:教授1000元,副教授800元,其他人员 400-600元; 3.校内专家:教授600元,副 教授500元,其他人员 300-400元。 |
3 | 培训班劳务费 | 24小时值班、教学协调、学员食宿安排、会场管理和服务等 | 按照学校值班规定发放 |
4 | 会务准备费 | 专家指导、拍摄、 会务协助等 | 参照援外培训班的发放标准 |
注:校外专家有职务没有职称的,按大型企业总经理对应教授级,部门经理对应副教授级,其余视同一般人员对应发放酬金。中小型企业的总经理对应副教授级,并以此类推,采用就高原则,以友好合作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