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岗位应聘人员未按期前来资格复审,按相关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现将有关资格复审递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馆5楼)
地址: 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
联系电话:0551-66319727
三、资格取消人员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公共成绩 | 准考证号 |
3000382 | 专业技术 | 81 | 302000710126 |
3000390 | 专业技术 | 83.5 | 302000710507 |
3000391 | 专业技术 | 87.5 | 302000710706 |
四、资格递补人员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公共成绩 | 准考证号 |
3000390 | 专业技术 | 80.5 | 302000710416 |
80.5 | 302000710510 |
3000391 | 专业技术 | 87 | 302000710512 |
五、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10日